根据国家、省相关通知精神,
经市政府同意,
从2026年1月1日起
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
本次调整后,扬州市区(含江都区、邗江区、广陵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66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25元。宝应县、高邮市、仪征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43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23元。全市月最低工资标准比调整前上涨170元,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上涨1元。此外,企业支付给顶岗实习学生、勤工助学学生的劳动报酬,按小时计算时,不得低于当地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本次调整后,扬州市区(含江都区、邗江区、广陵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66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25元。
宝应县、高邮市、仪征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43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23元。
全市月最低工资标准比调整前上涨170元,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上涨1元。
此外,企业支付给顶岗实习学生、勤工助学学生的劳动报酬,按小时计算时,不得低于当地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最低工资不包含以下项目,
用人单位应按规定另行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