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人社厅发来表扬信,对我局积极开展个人账户奖励性基础养老金调整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为体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长缴多得”、“多缴多得”,实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公平。我市于2015年出台了《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调整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邮政办发【2015】205号),结合本地经济发展水平、基金积累和财政财力等因素,制度化调整城乡居保个人账户奖励性基础养老金,实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可持续的发展,切实提高参保人员的获得感。
2022年,在对前期实践进行总结的基础上,我市着重从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居民养老待遇、调动人员缴费积极性以及选择高档次缴费的意愿,同时兼顾公平性。城居保实施了“两头补”的政策:在入口补上,对按时缴费的给予参保补贴;在出口补上,对待遇人员给予养老保险待遇补助,由政府全额发放基础养老金。真真切切提高了养老待遇,让参保人员更直观感受多缴多得的益处,促使参保人员主动选择较高档次缴费。
2022年,经市政府同意,对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并在2021年12月31日前建立个人账户且已办理待遇领取手续的人员,从2022年1月1日起增发城乡居保个人账户奖励性基础养老金。调整办法坚持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原则,体现“长缴多得”、“多缴多得”的激励机制。每人每月奖励性基础养老金与个人缴费水平挂钩分段调整。根据调整办法全年共计补发奖励性基础养老金346万元,惠及全市8.7万参保城乡老年居民。